花奴死在那个飘雪的冬夜。
乱棍落在脊背上时,她听见骨头碎裂的声响,像枯枝被踩断。小姐站在廊下,裹着白狐裘,声音比雪还冷:”三个男人你都试过,留着你,岂不是让姑爷们难堪?”
她想说,是你要我验的。想说顾小公爷看着温润,实则暴戾;想说萧将军冷硬如铁,床笫间却温柔;想说裴世子病弱咳血,偏生最懂怜香惜玉。可血涌上喉咙,只化作一口猩红喷在雪地上。
再睁眼,是熟悉的雕花床帐。铜镜里映出十八岁的脸,还没有那些青紫淤痕。窗外传来丫鬟的笑语,说小姐得了”好孕福星”的批命,京城权贵踏破门槛求娶。
花奴慢慢坐起身,指尖抚过完好的手腕。前世她就是在这里,被小姐指着鼻子吩咐:”去试试那三位,看哪个最中用。”
“姑娘醒了?”小丫鬟掀帘进来,”小姐唤您过去呢。”
花奴垂眸,唇角弯起一个弧度。这一世,她要做执棋的人。
花厅里,沈知意——她的小姐,正对着三份庚帖发愁。见花奴进来,便拉着手亲热道:”好花奴,你素来聪慧,替我瞧瞧这三位郎君,哪个值得托付终身?”
前世的花奴诚惶诚恐,当真尽心尽力。她扮作外室女接近顾小公爷,在他醉后探他虚实;她装成医女为裴世子诊脉,趁他昏沉试他深浅;她甚至混进萧将军的猎场,在山洞里与他共度一夜。
然后她如实禀报:顾小公爷外温内厉,裴世子病骨支离,萧将军杀伐太重。建议小姐选顾家,高门显贵,最是体面。
沈知意嫁了。三个月后查出不孕,又想起花奴曾与她三个未婚夫都有过肌肤之亲,竟疑心是她暗中作祟。一顿乱棍,了却残生。
“奴婢觉得,”花奴抬起眼,声音轻软,”顾小公爷极好。”
沈知意眼睛一亮:”当真?”
“温润如玉,家世显赫,与小姐正是天作之合。”花奴笑得真诚,”奴婢愿为小姐试婚,确保万无一失。”
沈知意大喜,当即赏了她一匣子东珠。
花奴捧着珠子回房,在灯下细细端详。多可笑,前世她视若珍宝的恩赏,如今看来不过是打发叫花子的铜板。她将珠子收好——这是她的盘缠,她的退路,她腹中孩子的保障。
是的,她要怀孕。不是为攀附权贵,是要把”好孕福星”四个字,从沈知意脸上撕下来。
顾小公爷来得很快。花奴穿着素色襦裙,在茶楼”偶遇”这位贵人。她知道他喜欢柔弱无依的女子,便在他面前跌了茶盏,烫红了手背。

“姑娘没事吧?”顾明远果然凑近,目光在她腕间流连。
花奴瑟缩着抬头,露出最像沈知意的那半张侧脸。她知道自己在烛光下有多美——沈家养她十五年,为的就是这一天。
之后的事顺理成章。顾明远在别院安置了她,三日缠绵。花奴在他睡熟后睁着眼,计算着日子。前世她学过医术,知道何时最易受孕。
第四日,她”不小心”让沈知意撞见这一幕。小姐又惊又怒,顾明远却只是整衣笑道:”一个试婚丫鬟罢了,知意何必动气?”
沈知意勉强咽下这口气。毕竟花奴是她派去的,闹大了丢的是自己的脸。她催促着定下婚期,生怕夜长梦多。
花奴被送回沈府,继续当她的丫鬟。没人注意她月事迟了,没人发现她晨起干呕。她照常伺候沈知意梳妆,看她试穿嫁衣,听她说要做全京城最风光的新娘。
大婚那日,花奴扶着小姐上轿。沈知意忽然抓住她的手:”你确定……顾小公爷身子无碍?”
“小姐放心,”花奴低眉顺眼,”奴婢验过的,极好。”
花轿起行,唢呐喧天。花奴站在人群里,手按在小腹上。那里有一个,或许是两个生命正在生长。她想起裴世子咳血的模样,想起萧将军滚烫的掌心,想起这三个男人前世今生的纠缠。
三个月后,太医院院判被请进沈府。
沈知意婚后迟迟未有身孕,顾老夫人急了,逼儿子带媳妇诊治。这一诊,诊出个惊天霹雳——沈家小姐天生胞宫虚寒,极难受孕。
“不可能!”沈知意尖叫,”我是好孕福星!国师批的命!”
院判摇头退下。顾明远脸色铁青,他娶沈知意,图的便是这”好孕”二字传宗接代。如今竹篮打水,满京城的笑话。
就在这时,立在一旁奉茶的花奴忽然捂住嘴,发出一声压抑的干呕。
所有人的目光聚过来。顾明远瞳孔骤缩——他认出这个丫鬟,那个在别院承欢三日的女子。
“你……”他大步上前,一把扣住花奴手腕。
太医被急召回来,三根手指搭上花奴脉搏。片刻后,老太医扑通跪地,声音发颤:”恭喜公爷!这位姑娘怀的是双胎!脉象强健,竟是……竟是文曲武曲之相!”
满室死寂。
沈知意面如金纸。她忽然想起花奴替她试婚的那些日夜,想起自己是如何亲手把丈夫送到别人床上。好孕福星?原来福星是这个低贱的丫鬟!
消息像长了翅膀飞出顾府。当夜,三辆马车同时停在沈家后门。
裴砚辞被人搀着下车,斗篷里还揣着药炉。他咳了两声,对花奴伸出手:”跟我走,许你正妻之位。”这位活不过三十的世子,眼底烧着孤注一掷的光。
萧凛从阴影里走出,铠甲未卸,显然是刚从军营赶来。他不说话,只是将一枚虎符放在花奴膝上——那是能调动三千亲兵的凭证。
顾明远最后到,带着一箱地契:”金山银山,随你取用。”
花奴坐在圈椅里,手护着微隆的腹部。三个男人,三种前程。选顾明远,她是宠妾,孩子要认嫡母;选萧凛,她是军妇,刀枪无眼难保平安;选裴砚辞……
她看向那个病弱的世子。他正用帕子捂嘴,指缝间渗出一点猩红。太医说他肺痨入骨,最多三年。
三年。足够了。
花奴站起身,越过金山银山,越过兵权虎符,伸手扶住了裴砚辞的手臂。她感觉到他骤然绷紧的肌肉,和随即放松下来的颤抖。
“我跟你走。”她说。
裴砚辞笑了,一边笑一边咳,眼泪都呛出来。他死死攥着她的手,像溺水者抓住浮木。
后来京城流传许多说法。有人说花奴蠢,放着好好的公爷夫人不做,去守活寡。有人说她精明,熬死裴砚辞,整个王府都是她的。还有人说看见她在裴世子灵前哭得撕心裂肺,不像作假。
只有花奴自己知道,那三年里裴砚辞教她读书写字,带她看遍江南烟雨,在咳血的间隙给她腹中胎儿取名。他死在一个春光明媚的早晨,握着她的手说:”这辈子太短,下辈子你先来找我。”
葬礼上,顾明远和萧凛并肩而立,看着那个一身素缟的女子主持大局。她已经不是丫鬟了,圣上钦封的一品诰命,执掌十万兵马的萧将军以义妹相称,连顾老夫人都要陪笑脸。
沈知意也来了,缩在角落。她至今无子,被顾明远冷落,听说最近在给新进的姨娘立规矩。她看着花奴接受命妇朝拜,忽然想起很多年前,自己随手一指,让这个丫鬟去试试未婚夫的深浅。
那一指,指出了一个王朝最尊贵的寡妇。
花奴似有所感,转头望来。隔着重重人影,两个女人目光相接。花奴轻轻一笑,那笑容里没有得意,没有怜悯,只有一种尘埃落定后的平静。
她转身走向灵堂深处,那里有她的孩子,她的江山,她用两辈子挣来的尊荣。而沈知意终于明白,所谓好孕福星,从来不是命格,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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