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女竟是我自己》
洪水冲垮了上游的村庄时,菲丽丝刚满八岁。她蜷缩在修道院的石墙角落里,听着修女们用拉丁语祷告,目光却穿透了斑驳的墙壁,落在那个被淹死的老农身上。老农的幽灵正在雨中徘徊,嘴里反复念叨着他藏钱的地窖位置——这个位置将在三天后被某个聪明的乞丐发现,引发一场小小的骚乱。
这是菲丽丝穿越到中世纪的第六个月。她花了很长时间才接受这个现实:没有抗生素,没有抽水马桶,没有哪怕最基础的识字教育。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文盲,而剩下的百分之一垄断了所有与文字相关的权力。一个能读写的女人在这个时代不是女巫就是贵族私生女,两种身份都活不长。
瘟疫随后而至。黑死病像一条贪婪的舌头舔舐着欧洲大陆,菲丽丝所在的修道院也未能幸免。她靠着能见鬼的能力提前察觉了那些徘徊在病榻边的”收集者”——一种她至今不知道该如何称呼的灵体——从而躲过了最早几波感染。当修道院长终于咽气时,菲丽丝已经摸清了方圆十里内所有幽灵的分布规律。
饥荒是压轴戏。连续三年歉收让树皮都成了抢手货,菲丽丝瘦得像根芦苇杆,却在这时候做出了人生中最关键的决定:她要找一个老师,一个不会因为她是女孩就拒绝教她写字的老师。
这个目标在她厚着脸皮纠缠了城堡废墟里的老学者幽灵三个月后终于实现。那位死于百年前的抄写员最初只想把这个烦人的小丫头吓跑,却在发现她能真正看见自己、听见自己之后陷入了漫长的沉默。最终,老幽灵叹了口气,开始教授她如何在羊皮纸上划出第一个字母。
十二岁那年,菲丽丝已经能熟练书写三种字体。十五岁时,她伪造了一份来自遥远修道院的推荐信,成功混入尼托伯爵的城堡,成为一名最低等的浆糊工——专门负责把羊皮纸粘合成册的杂役。这份工作让她得以近距离观察真正的缮写士工作,并在夜间偷偷练习。
二十岁生日那天,菲丽丝终于等来了她的机会。前任缮写士因酗酒失足掉进护城河溺毙,她凭借一手漂亮的哥特体和几份精心准备的样品,从十七个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新任尼托伯爵兰斯·戴勒急需一本时祷书来装点门面,而她,菲丽丝,将成为这本书的制作者。
这份工作堪称完美。时祷书的制作周期长达两年,期间她只需要每天抄写规定页数,其余时间完全自由。城堡图书馆的僻静角落成了她的领地,阳光透过彩色玻璃窗洒在羊皮纸上,墨水散发着铁锈与树胶混合的气味。更妙的是,这座城堡里飘荡着数十个亡灵,从被毒杀的前任伯爵夫人到死于产褥热的侍女,每个都有说不完的八卦。
“你知道吗,厨房那个胖厨娘在给马夫头子下泻药。”死于三十年前的侍女玛格丽特飘在菲丽丝肩头,声音像风吹过麦秆,”就因为他嘲笑她的苹果派太甜。”
菲丽丝笔尖不停,嘴角微微上扬:”上周三晚餐后?我说怎么马厩那边半夜还有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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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都知道!”玛格丽特发出咯咯的笑声,半透明的身体在空气中荡起涟漪。
这种对话每天都在发生。菲丽丝学会了在旁人眼中保持适当的沉默与虔诚,只在独处时才回应那些幽灵。偶尔会遇到一些不那么友善的存在——被困在刑讯室地下的恶灵,或者依附在特定物件上的怨念集合体——这时候她会用老学者教的方法,将它们”送去该去的地方”。具体去哪里她也不清楚,但每次完成后都会有一种奇异的疲惫感,仿佛有什么东西从她体内被抽走。
外面的世界继续腐烂。皇帝与教皇的争斗让边境血流成河,领主们像鬣狗一样撕咬着尼托伯爵领周围的土地。菲丽丝把这些都当作背景噪音,直到某个清晨,她在走廊里遇到了那个被亡灵簇拥的年轻人。
兰斯·戴勒看起来不超过二十五岁,脸色苍白得像从未见过阳光。他的肩膀、头顶、甚至脚踝边都附着各种灵体,从模糊的光团到面目清晰的怨魂不等。最顽固的是一个穿着旧式铠甲的骑士幽灵,正用半透明的手臂死死箍住年轻伯爵的脖子。
菲丽丝停下脚步。按照她给自己定下的规矩,她应该视而不见,低头走过,继续她平静的抄写生活。但那个骑士幽灵注意到了她的目光,转过头来露出一个充满恶意的笑容——它知道她能看见它。
“您肩膀上有灰。”菲丽丝听见自己说,同时伸出手,像拂去尘埃那样轻轻掠过兰斯·戴勒的肩头。
接触的瞬间,某种力量从她掌心涌出。骑士幽灵发出一声非人的尖啸,像被烈火灼烧的蛛网般消散。其他较小的灵体纷纷逃窜,转眼间走廊里只剩下两个活人和逐渐消散的硫磺气味。
兰斯·戴勒瞪大眼睛,嘴唇颤抖着似乎想说什么。菲丽丝已经收回手,行了一个标准的仆从礼,抱着她的墨水盒快步离开。她的心跳得厉害,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她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她刚才做了什么,以及这在这个时代意味着什么。
三天后,她被临时调往文书处抄写通缉令。油墨的味道比平时更加刺鼻,羊皮纸上罗列着各种罪名:异端、叛国、盗窃圣物……以及最后一项,字迹格外浓重:
“魔女——能与亡者交谈,以言语蛊惑生灵,犯有精神控制之重罪。凡知情不报者,同罪论处。”
菲丽丝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窗外传来乌鸦的叫声,某个她认识的幽灵正穿过墙壁,带来厨房新出炉的蜂蜜蛋糕香气。她想起八岁那年第一个对她说话的幽灵,想起老学者教她握笔时的耐心,想起无数个独自面对黑暗的夜晚。
原来如此。她想。原来他们有个名字给我这种人。
通缉令的描述继续向下延伸,详细列举了魔女的识别特征:独身、识字、常与猫或乌鸦为伴、行踪诡秘……菲丽丝一条条对照,发现除了养猫这一点——她更喜欢幽灵,不需要喂食也不会掉毛——其余几乎全中。
文书处的管事不耐烦地咳嗽一声。菲丽丝低下头,蘸饱墨水,开始抄写第一份副本。她的字迹依然优美工整,仿佛只是在复制任何一份普通的公文。
那天晚上,她照常完成了时祷书的进度,照常与玛格丽特聊了会儿天,照常将一只试图潜入儿童卧室的恶灵送走。躺在狭小的仆人床铺上,她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渍图案,想起兰斯·戴勒那双震惊的眼睛。
他会告发她吗?一个同样能看见亡灵的人,一个被幽灵折磨到形销骨立的年轻伯爵。也许他会,也许他不会。无论如何,菲丽丝决定从明天开始寻找新的退路。南方有港口城市对异端相对宽容,东方据说存在不为教会所知的古老传承。她积累了足够的金币,学会了足够多的技能,就算放弃这份完美的工作也能活下去。
至于那个秘密——能与亡者交谈的能力,能驱散恶灵的力量——她从出生起就带着它穿越而来,就像带着自己的影子。要割舍它,等于割舍一部分自我。
菲丽丝翻了个身,把脸埋进粗糙的亚麻枕头。远处传来守夜人的梆子声,某个游荡的幽灵正在哼唱一首她听不懂的古老歌谣。在这个足够糟糕的时代里,每个人的人生都短到一眼就能看到头,但她偏偏是个例外。
她见过太多死亡,以至于不再恐惧它。她唯一恐惧的,是在抵达终点之前,没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活过。
窗外,黎明的光线正在渗透进来。新的一天即将开始,而菲丽丝已经想好今天要在时祷书的页边画什么样的装饰图案——一个小小的、隐蔽的符号,只有懂得古代符文的人才能解读。
那是老学者教她的第一个词,意思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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