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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魏第一悍卒

寒风卷起营帐的布帘,秦阳睁眼的瞬间,便感受到了不对劲。

没有熟悉的帐篷防水布气味,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子霉味与汗臭混杂的古怪气息。他猛地坐起身,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破旧的土坯房里,身上盖着的被子硬邦邦的,泛着一股子洗不干净的汗渍味。

“醒了?”一个粗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秦阳转头,看见一个满脸胡茬的汉子正蹲在门槛上,手里掐着一根旱烟杆子,眯着眼睛看他。那眼神里带着几分怜悯,几分幸灾乐祸,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意味。

“你谁啊?”秦阳下意识地问出口,却愣住了。他的声音沙哑得厉害,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

那胡茬汉子嘿嘿笑了一声:”俺是你们这批新兵的伍长,姓王,你叫我老王就行。”他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土,”醒了就起来吧,今儿个是最后一日,明儿个就要开拔了。”

秦阳的大脑飞速运转起来。他记得自己明明还在阿富汗的沙漠里,带着雇佣兵小队执行任务,一颗RPG火箭弹呼啸而来,然后便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再睁眼,就已经换了天地。

一段不属于他的记忆汹涌而入,如同潮水般将他淹没。秦阳,十八岁,大魏边陲小镇秦氏家族的旁支子弟。自幼父母双亡,被家族养大,却从未被真正当作人看过。三日前,家族长辈”和蔼”地告诉他,朝廷征兵,按例要出一名壮丁。秦阳没有兄弟姐妹,孤身一人,这名额便顺理成章地落在了他头上。

当兵,在这个世界意味着什么,秦阳再清楚不过。边关战事频繁,草原上的戎族年年南下劫掠,去了边关,便相当于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家族这是要他去送死,顺便省下一口棺材本。

秦阳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危险的弧度。前世他是佣兵王,在非洲、中东、东南亚的战场上摸爬滚打十余年,什么生死场面没见过?想让他当炮灰?这些个土著恐怕还不知道自己惹了什么样的人。

“伍长,”秦阳开口问道,”咱们这是要去哪儿?”

老王吸了一口旱烟,喷出滚滚浓烟:”边关,雁门郡。听说戎族今年闹得厉害,上头要咱们去堵缺口。”他看了秦阳一眼,摇了摇头,”小伙子,你命不好啊。”

秦阳没有接话。他正在消化脑海中的信息,忽然,一条记忆引起了他的注意。

临行前,家族那位大长老特意叫住了他,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要给他一门亲事。秦阳当时受宠若惊,却见大长老拍了拍手,一个身形高大的女子从侧门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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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约莫十七八岁的年纪,一头金色的长发如同瀑布般垂落,碧绿色的眼眸深邃得像一汪泉水,高挺的鼻梁,丰润的双唇,组合成一张异域风情的绝美面容。她的身形比寻常女子高出一个头,肩膀宽阔,四肢修长有力,透着一股子草原民族特有的健美韵味。

“这是阿依古丽,戎族俘虏的女儿,”大长老的笑容里带着阴谋的味道,”虽然是戎人,但胜在身强体壮,肯定能生儿子。你此去边关,九死一生,好歹留个后。”

秦阳当时便明白过来。这是家族怕他死得太快,连个血脉都留不下,特意给他配了个”生育工具”。在他死后,这个所谓的”妻子”和孩子,都会被家族彻底掌控,成为新的劳力与筹码。

好算计,当真是好算计。

只是那大长老恐怕做梦也想不到,秦阳非但没有感到愤怒,反而还有些哭笑不得。前世的他见过的女人多了去了,混血美女更是屡见不鲜,这个阿依古丽虽然带着股草原野性,但五官精致,身材火爆,妥妥的一个绝色大洋马。

更关键的是,这姑娘的身份是戎族俘虏。在这个世界,戎族是边关大敌,两族之间仇深似海。一个汉人娶了戎族女子,在旁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甚至会招来非议与排斥。

但秦阳不在乎。他只在乎一件事:这姑娘,是他的菜。

“对了,”老王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听说你带了个戎族婆娘?”

秦阳点头:”嗯。”

老王的表情变得古怪起来,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只是叹了口气:”你小子……算了,俺啥也不说了。你那婆娘在外头等你呢,说是有东西要给你。”

秦阳起身,走出土坯房。

营帐外的空地上,一个高大的身影正背对着他。金色的长发在阳光下闪着柔和的光芒,修长的身材在粗布衣服下依然显得玲珑有致。

阿依古丽转过身,看见秦阳,碧绿色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她手里捧着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皮袄,缓步走上前,将皮袄递到秦阳面前。

“给你的。”她的汉语说得有些生硬,腔调古怪,却意外地好听。

秦阳接过皮袄,入手便知这是上好的羊皮鞣制而成,柔软保暖,在边关这种地方绝对是稀罕物。他抬眼看向阿依古丽:”你从哪儿弄来的?”

阿依古丽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在脸颊上投下一片阴影:”我……我用一根银簪子换的。”

秦阳愣了一下。他记得这姑娘头上确实有一根银簪子,那是她母亲留给她的遗物,她一直宝贝得紧,从不离身。

“为什么?”他问道。

阿依古丽抬起头,碧绿色的眼睛直视着他,其中有恐惧,有不安,还有一丝破釜沉舟的决绝:”你是我丈夫。你去边关,我怕你冷。”她的汉语依然生硬,但语气却异常坚定,”你死了,我就没有丈夫了。”

秦阳看着这个姑娘,忽然笑了。这姑娘明明自己都是俘虏,朝不保夕,却还在担心他会不会冷。

“行,”他将皮袄披在身上,拍了拍阿依古丽的肩膀,”这趟边关,我带着你,咱们一起活着回来。”

阿依古丽瞪大了眼睛,似乎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在她的认知里,汉人男子大多冷漠寡情,尤其是对她这个戎族俘虏,从来都是呼来喝去,非打即骂。

“你……你不觉得我是个累赘吗?”她小心翼翼地问道。

秦阳摇了摇头:”累赘?不,你是我媳妇儿。”他凑近阿依古丽的耳边,压低声音说道,”放心,跟着我,往后吃香喝辣,谁也不敢欺负你。”

阿依古丽愣住了,碧绿色的眼眸中渐渐泛起一层水光。她从小便被当作低人一等的俘虏,在秦家做牛做马,从未有人正眼看过她,更没有人说过要保护她。

“嗯!”她重重地点头,用力过猛,导致金发都在阳光下晃动。

秦阳笑了笑,转身望向北方那片连绵起伏的山脉。雁门关,戎族,边关战事,这些词汇在他脑海中勾勒出一幅波澜壮阔的画卷。

前世他是佣兵王,在战场上杀敌无数。这一世,他本想安安稳稳地当个普通人,娶妻生子,了此残生。奈何这世道不允许,家族要他去送死,官府要他去当炮灰。

既然如此,那便别怪他掀了这天。

当兵是老本行,杀敌是看家本领。从炮灰兵到军神这条路,他秦阳走定了。

他要带着他的大洋马媳妇儿,一起踏上那条尸山血海的之路,然后活着走下来,站在这个世界的顶峰,让所有曾经看不起他们的人,都仰望着他们的背影。

微风呼啸,旌旗猎猎。

大魏边关的烽火台燃起狼烟的那一刻,秦阳知道,他等待的时刻,终于要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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