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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的暮春,柳絮纷飞如雪。

程处辉蹲在渭水河畔的柳树下,手里捏着半块胡饼,百无聊赖地数着水面上的落花。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月了,从最初的手足无措到现在的随遇而安,这位大唐卢国公程咬金的第四子,终于学会了如何在贞观年间做一个合格的纨绔子弟。

说是纨绔,其实程处辉心里苦得很。前世他是个朝九晚五的程序员,猝死在工位上,再睁眼就成了襁褓中的婴儿。好不容易熬到十八岁,本以为能凭借现代人的见识大展拳脚,结果脑子里突然多了个签到系统,第一天就给他发了把玉米种子,附带一句冷冰冰的提示:今日签到完成,奖励高产作物一份。

玉米?程处辉盯着那包黄澄澄的种子,差点没哭出声。这玩意儿在大唐可是稀罕物,据说前朝张骞通西域都没带回来,自己上哪儿种去?

正想着,上游忽然传来一阵喧哗。程处辉眯眼望去,只见一艘画舫歪斜着撞向岸边,船头站着几个惊慌失措的宫女,尖细的嗓音划破长空:”公主落水了!快来人救公主!”

程处辉把胡饼往怀里一塞,纵身跃入河中。

他在现代是个旱鸭子,但原身程处辉却是个水性极好的。泾河水冰凉刺骨,他奋力游向那抹在水面沉浮的鹅黄身影,一把揽住对方的腰肢。入手纤细柔软,还带着淡淡的沉水香。程处辉来不及细想,拖着人往岸边游去。

将人平放在草地上,他才看清这张脸。眉如远山,肤若凝脂,即便呛水昏迷,也难掩那份与生俱来的矜贵。程处辉按照记忆中的急救法按压她的腹部,俯身渡气,折腾了好一会儿,对方终于咳出一口水,缓缓睁开了眼睛。

那双眼睛清澈如秋水,却带着几分凌厉的审视。

“你是何人?”声音沙哑,却不失威严。

程处辉往后一坐,浑身湿透的衣裳还在滴水:”程知节第四子,程处辉。姑娘是哪家府上的?这渭水流急,春日泛舟可不是什么好消遣。”

话音未落,那几个宫女已经连滚爬带地扑过来,跪了一地:”殿下!殿下您没事吧!”

程处辉心头一跳。殿下?这长安城里能被称作殿下的女子,除了那位深居简出的长公主李丽质,还能有谁?

他下意识摸了摸怀里的玉米种子,心想这签到系统莫不是能预知未来?早不发晚不发,偏偏在救公主之前给这么份大礼。

李丽质被扶起身,宫人们手忙脚乱地给她披上斗篷。她回头看了程处辉一眼,那目光里有探究,有意外,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程四公子救命之恩,本宫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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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宫二字一出,程处辉只得躬身行礼。等他再抬头时,公主仪仗已经远去,只留下一地凌乱的脚印和空气中若有若无的沉水香。

程处辉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毕竟他是出了名的纨绔,父亲是混世魔王程咬金,哥哥们要么在军中效力,要么在地方为官,唯独他,整日游手好闲,斗鸡走狗,是长安城里有名的浪荡子。

可三日后,一道旨意打破了程府的平静。

皇帝李世民召他入宫。

太极殿上,程处辉垂首而立,余光瞥见龙椅旁坐着的那抹鹅黄身影。李丽质今日换了男装,玉冠束发,愈发显得英气逼人。

“程卿家,朕这女儿说你救了她性命,想要报答于你。”李世民的声音浑厚有力,”朕问她想要什么,她说要嫁给你。你说说,这是何道理?”

程处辉膝盖一软,差点跪实了。他偷眼去看李丽质,对方正低头饮茶,耳尖却微微泛红。

“陛下,臣……臣是个纨绔,配不上公主金枝玉叶。”

“朕知道你是纨绔。”李世民笑了,那笑容却不达眼底,”所以朕也好奇,朕的女儿看上你哪一点?”

李丽质放下茶盏,轻声道:”父皇,那日程四公子救人之时,儿臣虽昏迷,却隐约听见他在念叨什么’人工呼吸’、’心肺复苏’,这般医术,绝非寻常纨绔所能知晓。”

程处辉心里咯噔一下。糟糕,当时情急之下,竟把现代的急救术语喊出来了。

李世民的目光变得幽深:”程卿家,你可有什么要说的?”

程处辉深吸一口气,从怀中掏出那包玉米种子——这些日子他已经找庄子种了下去,如今竟冒出了嫩芽。他又从袖中摸出一张图纸,那是他凭记忆画出的蒸馏器草图。

“陛下,臣偶得神授,识得一些奇技淫巧。此物名为玉米,亩产可达千斤;此图所绘器具,能酿出烈过烧刀子三倍的佳酿。臣愿献于朝廷,只求……只求做个闲散富贵人。”

殿中寂静良久。

李世民忽然大笑,笑声震得梁上灰尘簌簌落下:”好一个闲散富贵人!朕准了!不过朕的女儿既然看中了你,这驸马你是做定了。至于官职嘛……”他意味深长地顿了顿,”先从司农寺试起,把那玉米种好了再说。”

程处辉欲哭无泪。他本想躺平做咸鱼,谁知一条鱼还没做成,就被架上了火堆。

此后三年,长安城里最不可思议的传说莫过于此:那个昔日斗鸡走狗的程四公子,竟真的种出了亩产千斤的神粮,又酿出了价值千两一壶的琼浆玉液。李世民龙颜大悦,一路将他提拔至工部侍郎,专司奇技淫巧之事。

程处辉的本事越露越多。他改良了炼铁之法,让唐军的刀锋利三分;他设计出脚踏纺车,让江南的丝绸产量翻了一番;他甚至捣鼓出了简易的火药配方,在骊山脚下炸出了惊天动地的声响。

朝堂之上,有人眼红,有人忌惮,更多的人想要拉拢。蜀王李恪亲自登门,屏退左右后开门见山:”程侍郎大才,可愿助本王一臂之力?”

程处辉正在啃一根煮熟的玉米,闻言抬起头,嘴角还沾着金黄的颗粒:”殿下说的是……”

“那个位置。”李恪指了指北方,那里是东宫所在。

程处辉把玉米棒子一扔,拍了拍手:”殿下,臣就是个种地的。您看臣这双手,老茧都磨出来了,哪有心思管那些?”他凑近几分,压低声音,”不过臣最近琢磨出个新玩意儿,叫’望远镜’,能看十里之外。殿下若是感兴趣,臣改日送您一副?”

李恪愣了愣,随即失笑。他明白了,这人看似圆滑,实则油盐不进。既不想站队,也不想得罪任何人,只想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做他的富贵闲人。

可树欲静而风不止。贞观十七年,太子李承乾谋反被废,朝局动荡。李世民看着满朝文武,忽然想起那个总在田间地头晃悠的身影。

“传旨,封程处辉为越王,就藩杭州。”

圣旨传到程府时,程处辉正教李丽质烤玉米。三年的夫妻,当初那场落水姻缘早已化作细水长流的温情。她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公主,会为他缝补磨破的衣袖,会在他醉酒后煮一碗醒酒汤,也会在他熬夜画图时默默添一盏油灯。

“要去杭州了?”李丽质接过烤好的玉米,轻轻吹了吹。

“嗯,陛下说江南富庶,让我去做个太平藩王。”程处辉望着窗外的月色,忽然笑了,”其实这样挺好。远离长安是非,种我的地,酿我的酒,偶尔写几本闲书流传后世。”

李丽质咬了一口玉米,眉眼弯弯:”你当初说只想躺平,如今倒真让你躺成了藩王。”

“是啊,”程处辉伸了个懒腰,”吓到大家真是不好意思啊。”

窗外更鼓声声,远处传来夜市喧嚣。这对夫妻相视而笑,手中的玉米散发着清甜的气息,混着初夏的晚风,飘向未知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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